第 16 章 CSS 语法与规则
16.1 语法声明
CSS 由一系列声明构成。语法声明分成两类:at 规则 (at-rules) 和 CSS 规则集 (rule sets)。声明之间可由空白字符连接。
16.1.1 at 规则
At 规则以“@
”关键字开始,之后紧跟标志符。比如:“@import
”。
“@import
” 规则的作用是从其他样式表文件中导入样式格式。@import
关键字之后必须跟随要引入到当前文件中的样式表 URI 地址,不过也可以仅用字符串表示。例如:
上述语法声明等同于:
都表示要引用 mystle.css
样式表。
注意:“@import
”不能放在语法块中,也不能放在“@charset
” 或者“@import
”规则之后。例如:
上述代码中最后的@import
语句将被忽略。
除了“@import
”之外,常用的@
规则还有“@media
”,“@media
”表示为特定媒体(多个媒体之间可用逗号分隔)声明样式,例如:
表示当页面打印时字体为 10pt
。
CSS 支持的媒体类型有:
- all 适合所有设备。
- braille 适合布莱叶盲文触摸设备。
- embossed 适合布莱叶盲文打印设备。
- handheld 适合小屏幕、带宽有限的手持设备。
- print 适合打印设备。
- projection 适合投影仪。
- screen 适合计算机显示屏幕。
- speech 适合语音阅读设备。
- tv 适合早期低分辨率的电视。
16.2 CSS 注释
在 CSS 中,注释以“/*
”开始,以“*/
”结束,注释之内的内容会被浏览器忽略。注释不能嵌套使用。